關于香港EMS特快渠道索賠要求的通知
尊敬的客戶,您好!
接香港EMS特快專遞通知,寄件人提交索賠申請時需提供貨物的運單及發(fā)票,且發(fā)票上的內容必須與走貨時運單上的信息一致,否則EMS將拒絕賠償。發(fā)票需要包含以下內容:寄件人信息(公司/寄件人全名、地址及電話號碼)、收件人信息(公司/收件人全名、地址及電話號碼)、發(fā)票日期、發(fā)票號、貨物英文品名、數量、單價、幣種、總價、寄件人簽字及蓋章,不接受手寫發(fā)票。
請?zhí)貏e留意:如果提供的發(fā)票內容與走貨時的運單信息不相符,EMS將會拒絕賠償貨物價值。已經有相關的拒賠案例發(fā)生,所以特請寄件人知悉并互相轉告,在提交索賠申請時務必提供完整的資料,并確保貨物資料與走貨時所申報的完全相符,否則因此導致的后果及責任將由寄件人自行承擔,請知悉,謝謝!
特此通知!如有何疑問請致電我司服務熱線:0755-8280 9673 多謝支持!